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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LG新秀保證合約2年 國手年薪上看200萬

作者:陳容琛 ‧ 2021年06月22日 16:09
執行長陳建州。(資料照。特約攝影侯禕縉/現場拍攝)
執行長陳建州。(資料照。特約攝影侯禕縉/現場拍攝)

P. LEAGUE+ (以下簡稱PLG)今(22日)公佈2021年新人選秀,將自即日起至 30日接受報名,並於7月21日採線上方式進行。PLG規定,新秀為「2+1」形式合約,若有FIBA 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資歷,最高年薪上看 200 萬元。

針對新秀「2+1 形式合約」,PLG解釋前2年為保證合約,第 3 年為球隊選擇權,新秀合約若附帶旅外條款,必須履行完前 2 年保證合約,才可以執行旅外條款。一旦執行旅外條款,未來再回到聯盟,原球團得視原先新秀合約尚未履行之部份,保有第 3 年球隊選擇權、優先議價權與比價留人權。

薪資部分,新秀合約薪資最低月薪為首輪第1順位 9 萬(新台幣,以下皆同)、 第二順位 8 萬、第三順位 7 萬,最高年薪為 180 萬;其餘首輪順位為 6 萬、次輪 5 萬,第三輪以後為 4 萬,最高年薪為 150 萬。

凡曾獲選為 FIBA 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(世界盃會內賽、亞洲盃會內賽、亞洲運動會 12 人名單,世界盃&亞洲盃資格賽同1階段2場比賽皆須登錄出賽)者月薪最低12萬,最高年薪為 200 萬元,未依保障薪資給付,該球員可向聯盟申訴,要求離開該球隊,成為自由球員。

如已簽訂新秀合約後,入選當年度 FIBA 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者,須於賽事結束下個月起,調整為月薪最低 12 萬,並按比例調整最高年薪。所有簽約金、非現金之實物收入等,皆算在年薪內,簽約金則按合約年分攤提至每年合約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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