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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賽新規 球員、媒體有投票權

作者:賴意文 ‧ 2016年12月20日 11:09
2016年NBA明星賽。(達志影像資料照)
2016年NBA明星賽。(達志影像資料照)
NBA明星賽投票程序將有所變革,聯盟在今天(20日)宣布,未來東、西區各5名先發除了球迷票選外,球員與媒體也將會有投票權,最終結果球迷票選佔50%,球員票選與媒體票選則各佔25%。

未來的明星賽票選,球迷依舊可以透過原有方式每天投票,而所有球員與被選出的媒體從業人員,則有1次投票機會,可以投給東西區前場3人與後衛2人。NBA表示,球員可以投給隊友甚至自己,不會受到限制。而根據《今日美國》的報導,媒體將會有75人獲得投票權,球員與媒體的選票將不會被公開。

2017年明星賽票選,將在台灣時間26日凌晨0時開始,在球迷、球員、媒體選出東、西區各5名先發球員後,各隊教練選出東、西區各7名替補球員。而明星賽將於明年2月20日,於紐奧良舉行。

球迷首次有權選出明星賽先發陣容,是在1974到75年球季,而過去時常出現球迷灌票的情況,近年來因為投票的便利,加上社群網路盛行,也對灌票的風氣有幫助。例如去年來自喬治亞共和國的中鋒Zaza Pachulia,差點就因為該國網路名人發動的灌票活動而入選先發陣容。NBA主席Adam Silver曾經表示會檢視投票制度,而讓球員與媒體也有投票權,或許就是為了制衡灌票行為。

但也有媒體反對讓媒體從業人員參與明星賽投票,認為新聞記者不應該直接參與他們要負責報導的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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